捷克商务签证须知:
有效期: 领馆定
停留期: 领馆定
捷克商务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须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末页须签名);
2.两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名片2张;
3.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中方派遣函(须有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商务访问目的,批准准假证明,停留时间,按期返回中国的保证,申请人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年月,职务,月薪,身份证号码),须用加盖公章的有负责人签名的公司抬头信笺打印,并译成西班牙文;
5.经捷克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认证的官方邀请,如提供公司邀请函,则需提供酒店订单/资金证明-每天40欧元,(须有逗留时间,逗留目的,行程安排及标明境外费用由哪一方提供),建议提供官方邀请;
6.资产证明(如银行账户的对账单.经济证明是越多越好);
7. 境外意外保险,最少赔付三万欧元,涵盖整个行程
8. 机票原件(与实际行程相符)
9. 工作日:7-10个
10.费用:2200元/人
11. 有效期及停留期:依领馆
(使馆保留面试权利) 每周二,周四08:30-11:00面签,捷克驻北京中国大使馆签证处为除持护照签发地为上海,浙江省,安徽省以及江苏省以外的申请者办理
声明:
1. 所提供的资料越齐全越有利于获得签证,但我公司不能左右签证官的意志使你肯定获得签证;
2. 你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虚假失真的材料将会导致拒签;
3. 你所提供的材料直接递交到领馆,所以所有材料一概不退回;
4. 请提供A4纸标准的清晰的材料复印件。
预计办理时间:15工作日
办理费用: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