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个人访问签证须知:
有效期: 领管定
停留期: 领管定
1. 离开瑞士后至少仍有六个月有效期的护照(最后一页需签名)
2.小二寸近照2张(彩色白底);
3.签证申请表格一份(由签证中心提供);
4.护照1-6页复印件, 以及其他所有签证复印件;
5.在瑞士的邀请人/及其配偶出具的邀请信,并由瑞士直接传真至瑞士驻华大使馆(传真号码:0086-010-6532 6210);
邀请信(须用英文、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书写):注明邀请人及被邀请人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和电话号码以及被邀请人访瑞停留时间
6.申请人的名片;
7.瑞士居住许可证或瑞士护照的复印件;
8.邀请人提供访瑞期间费用的担保;
9.邀请人近期银行证明;
10.邀请人收入清单;
11.签证到期后按期离开瑞士的声明(须译成英文, 法文, 德文 或意大利文);
12.申请人的单位准假证明或退休证(须译成英文, 法文, 德文 或意大利文);
13.往返机票预订单;
14.保额为三万欧元的申根逗留期的医疗保险(外服中心可以提供代买)。
★申请得到批准后,必须出示往返确认机票方可签发签证。
★瑞士驻华大使馆保留对申请人面谈或要求提供附加资料的权利。
★此类签证访问逗留期不超过九十天。
二、签证受理所需时间:至少预留20天的申请签证时间。
预计办理时间:20工作日
办理费用: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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