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探亲签证须知:
有效期: 领馆定
停留期: 领馆定
1、护照及2份护照完整复印件(护照所有的非空白页均需复印);
2、2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三张2寸照片;
4. 关于旅行目的的证明材料 (例如邀请函) 以及停留期间的详细情况 (例如酒店预订单或者其他住宿证明) 。如果您住在亲戚家或者朋友家,请提供他们的一份书面声明并且附上他们在比利时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4、由拥有在比利时永久居留权或者拥有比利时国籍(如果其不居住在比利时) 的经济担保人填写的经济担保书 (annex3bis)。签字要在右下角不要搞错。 ;
5、关于经济担保人的有足够经济担保能力的官方证明(即工资单或者税单。银行出具的证明书或者银行存单无效);
6、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该市的登记证明;以及经济担保人比利时身份证或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持有有限期居留证的人员不可作为担保人);
7)您的个人经济能力证明(如若有可能提供);
8)同探访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需要双认证)
9)工作单位准假公证书: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职位,工作单位准假前往比利时探亲,及准假期限;
或就读学校准假公证书:须注明申请人姓名,学校准假前往比利时探亲,及准假期限。在校学生在寒暑假及公众假期之外的探亲申请不予接受;
10、如果被探望的比利时亲友不是经济担保人,则还须提供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他(她)在该市的登记证明,以及他(她)的比利时身份证或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
11、 两个写有中文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的信封;
12、 根据比利时领事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13、如若比利时领事馆认为有必要,申请人将被要求与签证官面谈
预计办理时间:20工作日
办理费用: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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