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
哥斯达黎加商务签证须知:
有效期: 领馆定
停留期: 领馆定
1.西班牙文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姓名、国籍、护照号码、在中国的常住地址、职业、事由、抵哥地点、时间、在哥住址、停留时间、离开时间、申请人的出生地、出生日期、具体的联系方式、邮箱、传真、电话等、申请人父母姓名、国籍、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名。 离开哥方后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的护照
2.护照照片页的彩色复印件,须在中国外交部和哥斯达黎加驻华大使馆做双认证。
3.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4.经济证明。 (所有的经济证明都必须作双认证 )
A. 工作证明,须写明申请人的职务或职位、工作时间、收入等。
B. 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未成年人出具其父母或监护人的经济证明。
5.3张2寸的白底彩色护照照片
6.申请人须提供领事或移民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般为:A. 邀请函原件
B. 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C. 邀请函签字人的护照复印件
7.申请人无犯罪记录的公证,并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使馆做双认证!
8.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入双方贸易往来凭证等。
备注:
1..所有资料先交到领馆后,再等领馆通知欠什么资料,再继续补充
2.南美签证都是非常麻烦,时间至少预留2个月以上,具体签证时间无法保证
3.是否面签由领事馆决定,有效期和停留期也由领事馆决定
二、以下为免签的条件
1. 持有从入境哥斯达黎加起,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美国、欧盟国家或加拿大入境签证或者定居身份的公民,可以免签进入哥斯达黎加临时停留30天。
2持有效英国海外公民护照及BNO护照的香港市民,可免签进入哥斯达黎加,允许停留90天,没有上述证件的香港公民,除符合以上第一点外,也都需申请签证。
3。 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通知,自2008年1月15日起,所持护照上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成员国中任何一国的签证,且签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中国公民,或已获得上述国家合法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入境哥无需签证,可在哥最多停留30天。
预计办理时间:预留60天工作日
办理费用: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