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商务签证须知:
有效期: 1个月
停留期: 领管定
以色列商务、短期访问签证须知
适用于因商务活动(商务访问、商务考察、商务会谈、培训、履行合同等)或短期访问目的(如学术交流等)申请以色列签证者。
一、 签证材料:
1、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正式英文或希伯莱文邀请信原件,邀请信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邀请信。
2、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给以色列使馆领事处的希伯莱文信函,该信函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该邀请函内容应包括:
(1) 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签证申请人的联系;
(2) 签证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所在公司名称及职务;
(3) 签证申请人到以色列访问的目的,停留的时间;
(4) 如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请同时说明。
3、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正式英文担保信。担保信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担保。担保信内容包括:
(1) 证明签证申请人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
(2) 证明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由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
(3) 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
(4) 担保签证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
4、 签证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如系企业,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将在签证申请材料审核后退回签证申请人。
5、 用英文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格一式二份,该表格可在使馆签证处现场填写。
6、 签证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7、 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
8、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一张。
9. 正式委托书一份
二、 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使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的四至十个工作日之内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给予签证申请人签证是否获签或另需补充其他材料的答复。签证申请人可在递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四至十个工作日之内与使馆签证处联系查询签证申请处理情况。请签证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材料时写明详细联系方式及电话,以便使馆签证处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
三、 注意事项:
1、 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护照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申请材料将由使馆签证出存档,不退回!请签证申请人事先做好复印件,使馆签证处不负责替签证申请人做复印!
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方签证后在有效期之内前往以,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签证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手续同上)
预计办理时间:14工作日
办理费用: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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